作者:菇菇弗斯
出于习惯,他下意识抬手揉了下眼睛。
“眼睛不舒服?”
常霄注意到他的动作,上前查看。
“是不是进东西了?”
曾如意生出一点私心,没有否认。
任由常霄轻轻捧起自己的脸,小心撑开眼皮,对着眼睛吹了吹。
“好了么?”
他听常霄嘀咕道::“倒是没看见东西。”
只是眼底确实有点点红。
曾如意想要掩饰,又想抬手去揉,被常霄挡住。
“手上不干净,要少碰眼睛。”
曾如意乖乖听从。
常霄只当问题解决,回归正题。
“这些绣材,还要辛苦你分一分,到时候一条素帕子配多少绣线都是有数的,咱们好记,到时候出了问题,也知道该找谁。”
曾如意拍拍胸口,意思是交给我吧。
常霄莞尔,“这门生意,关键在你,我无非是出面招人、谈价罢了,到时候招徕的绣工都要一一过你的眼,你觉得手艺合格,咱们才要,完成的绣品也像我先前与郭东家所言,由你把关,可以的留下,不可以的打回去改。”
【那就不能卡着时间交活】
曾如意很快发现问题,【必须提前几天,以防万一】
常霄承认,“这是我之前没考虑到的,现在只怕第一批赶上秋收,时间不够。”
曾如意想了想道:
【只要人数够,手艺好,不会的】
他还想说,实在不行自己也能顶上,只要不误了工期,一切好说。
不过说出来常霄肯定又要念叨,因此既然暂时没到那个地步,他也就不主动提。
“那等分完线材以后,咱们就开始招人,先在寨子村招,不够的再去外面寻。”
这种活计对于乡下有刺绣手艺的女子哥儿来说,绝对是要抢着干的好事情,当然要先紧着同村乡亲。
曾如意赞成地点点头。
【誉嫂嫂那里等了很久了】
【他和大嫂的绣工都不错】
常霄知道这里说的大嫂是耿家老大的媳妇,遂道:“他们和你相熟,到时候你安排就是。还有刘大嫂子那里,等她从娘家回来也问一问。”
小哥儿只是不能说话而已,遇到合适的人,交际上并无问题,单看他在县城能有邢秋那样的好友,来到寨子村,也很快与康誉拉近关系就知道。
便是不识字的,譬如刘大的媳妇颜氏,也能靠着猜手势和小哥儿说上几个来回的。
如此慢慢来,或许小哥儿自己也无所察觉的心结会随之解开,迎来恢复的契机。
当然他不会把希望全数寄托在虚无缥缈的“等待上”,等手里钱财富裕,仍旧打算去县城甚至府城寻一二名医面诊,看看有没有其它更好的办法。
对于常霄的信任,曾如意很是受用,他按照自己的经验又补了一条安排。
【纸样不够用】
【需要保证一人一张】
自家刺绣,基本就是来来回回用家里传下来的老花样子,当然也可以跟别家换着用。
实际绣的时候,哪怕不尽相同也没什么,但是作为绣工接活,要求就不一样了。
他以前作为散工的时候,都是自带着纸去现场描样子。
常霄道:“那就先放出话去,想接活的都自己带纸过来描样,外加带一样从前的绣品,并要现场试绣,至少先做到这几样才有接活的可能。”
如果连这些都嫌麻烦或者不耐烦,后续也八成会出问题的。
曾如意却没急着答应,思索半晌道:
【纸样的话,我有别的办法】
【晚些时候试试看】
常霄看他有了成算,便不再多言。
两人商量着把外包绣活的章程安排好,常霄将关键几点用炭笔记在自己的小本本上,临到饭点,简单吃了一顿饭,又开始收拾两大包布头。
按照常霄的打算,他预备先把所有的布头翻出来,按照质地、大小、颜色分门别类,再互相搭配,分成一斤重量的小份。
既然是论斤买回来的,那就再论斤卖出去。
每一份的布头都要颜色不一,大小各异,如此才公平。
但结合价钱,绝对能让买的人觉得物超所值。
秋收在即,很快这处碾场就要铺满粮食,小院也要让出去了。
他们不得不加紧时间,到了饭点也只简单吃了一个菜,喝了一碗粥,继续和大大小小的碎布头打交道。
其实被压在下面,包在里面的布头还算干净,外围一层落灰最多。
两人把这部分挑出来,打算过水洗一遍,布料轻薄,现在这个天气很快就能干。
多费点力气而已,能因此多赚几个铜板也值了。
次日常霄没急着外出卖杂货,他去河边打了水,和曾如意一起把布头淘洗一遍,晾了满院子。
结束后擦擦手,继续进屋埋头分线材。
分出来的丝线包在叠起的素帕子里,挨个摞好,到时候有人上门接活,直接给出去即可。
常霄昨天还又进了一批绣花针和二十个绣绷子,料想会有不错的销路。
生意总是一通百通,环环相扣。
傍晚时,天边起了霞光。
悬在架子上的各色布料被风吹了个干透,常霄和曾如意将其全都收下来后搬进屋里,开始努力分拣。
忽略不断重复的动作本身,这个过程还是挺有意思的。
即便颜色来来回回总是那些个,像是最常见的靛蓝、青灰、褐色,稍微亮一点的,也无外乎栀黄、茜红、紫草。
因这一串颜色所需的染料都是些天然植物,价廉易得,用以给麻布染色,平头百姓也穿得起,实则颜色都不怎么正的。
像是栀黄其实偏向土黄色,茜红色泽发暗,唯独紫草色是恰到好处的淡紫色,原因却在其价钱较之前几个已经贵了许多。
常霄见曾如意一直在摆弄那两块难得的紫色布头,形状裁得方正,摸着也柔软,算是细布,说道:“喜欢就留下,做生意的人,哪有不把好东西自留的道理。且这两样放进去,也不好算价钱了。”
曾如意抿唇笑了笑,顺手搭到一旁。
他确实喜欢紫色,从以前起就是,但在大伯家时他一向穿得简素,即便以绣工见长,也很少在自己的衣着上点缀刺绣,便是有,也只在不起眼的领口、袖口上绣很小的花样。
这让大伯和伯娘没法子在面上挑出他任何错漏,当着外人的面,也只能皮笑肉不笑地夸他乖巧懂事。
过了那么多年,本以为自己都要忘了原本的性子是如何了。
还记得对寄人篱下的日复一日最无望的时候,他甚至想过找个庙宇剃头发出家。
他摸摸自己的头发,庆幸那时没有冲动。
一开始难免拿不准一斤布头有多少,还要顾及每一堆的价值需差不太多,手里的一叠布挪来挪去,再挨个上秤,有加有减,半天都分不好几摞。
到后面就渐渐熟练起来,可谓熟能生巧了,两人先大致分罢,再挨个过秤,无论多了少了,就和附近的匀一匀,最后使搓好的麻绳绑紧,打的还是死结。
这是常霄事先决定好的,想来如果图方便打活结,保不齐有人会顺手扯开,趁人不注意的时候调换。
现在打成死结,要想拆开只能剪断,可以最大限度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
不知不觉,快两个时辰过去,他们总算把几十斤的布头分成了六十多捆,具体又分成两个档位。
一档二十文,里面掺杂着柔软的细麻布,大部分都是尺寸较大的布头,只有二十五份。
一档十文,没有细麻布,布头也相对散碎,有四十多份。
无论哪种,一摞都差不多是一斤,只多不少,但误差不超过一两。
曾如意从中留出了几摞品相好的放在一旁,打算看看康誉、颜嫂子他们要不要,要多少,要的话就让他们从这里面选。
此外也难免在最开始的紫色料子之外,又自留了十几块喜欢的,有宽有窄,他也不好把方正的好布都留下,那样岂非没得卖了。
不过凡是留下的,无一不是精挑细选,还都在心里默默安排了用处,细长的可以裁作发带,小一点的碎布可以剪开拼在一起做荷包,哪怕只做普通的布巾都是好的,总之看来看去,都想留下,都能用上。
一时太投入,好容易收了工,屋里已没了下脚地方。
两人正犹豫着该往哪里堆放,乍一下听见鸡叫声,才想起来家里还有活物要喂。
小鸡尚不满月,还是一天要吃好几顿的大小,饿了就叽叽叫着讨食,半点不客气。
曾如意赶紧放下手头的东西去准备鸡食,常霄则去清扫鸡窝。
小鸡现在已经不是最初的毛绒球了,翅膀上开始长出羽毛,体型整体变大了一圈,现在除了谷子外,还会吃切碎的鸡草,做菜剩下的菜叶也会揪一点给它们。
谷子是好粮食,最早他和常霄都不怎么舍得吃,粥水煮得稀薄,现下手里的银钱没那么紧巴了,总算能吃上稠粥,也能一天分出一把喂鸡。
要么说农家禽畜珍贵,实在是人想吃饱都要看年景,何况还要费心喂它们。
谁家要是被黄皮子偷了鸡,那真是要气得在门口骂三天三夜的,也总能听说谁家的鸡得鸡瘟死了,不舍得丢,愣是做熟了吃,结果一家老小就害病的故事。
不过康誉跟他说,等养大了就好很多,每天撒几把麸皮,丢进菜地里吃虫子,只会越长越结实。
还夸他养得精细,即便是弱底子的夏雏,也颤巍巍地长大了。
曾如意随之有了自信,筹划着改日搬回常家老屋,圈个像样的鸡窝出来,养上它十几只,到时候岂不是日日都能捡好多蛋,吃不完的还能拿去卖。
曾如意把鸡食端进来的时候,常霄已经顺手把鸡窝里沾了鸡屎的干草都丢掉,换了新的进去。
现在两只小鸡已经住不下最早的草筐了,他们直接用树枝做栅栏,围上旧草席,做了个简易的鸡窝,只保证它们跑不出来就好。
虽然鸡越长越大,难免有味道,叫起来也怪是吵闹,可实在不敢养在外面,担心哪天夜里稍微冷一下就给冻死了。
喂鸡的时候两个人都蹲在旁边看,最早小鸡还有点怕人,现在已经随便他们摸。
曾如意本来很喜欢把小鸡球抱在手掌心里盘来盘去,奈何鸡是直肠子,很难憋得住,被弄脏了两回衣服后,他就只在地上摸它们的软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