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998
“管用吗?”刘丽华眼睛一亮,追问道。
“挺管用的,下回抓了,就给叔试试。”
“哎。”老赵闷闷地应了一声,缓了口气,又打听起前线的事,“你阿父那边,现在打得怎么样了?”
“还打着呢。前阵子偷袭了多戈玛人的牧场,射杀了他们十多匹马。”
“好家伙!”老赵强撑着翻身坐起来,疼得又是一咧嘴,“咱们这边有人受伤吗?”
“伤了两个,都不重。上次送猎物的时候,已经跟着我们一起回来了。”
“那就好,那就好。”
虽然他们暂时还接触不到前线最惨烈的厮杀,但谁能保证那帮凶悍的多戈玛人不会再一次像幽灵般杀过来?光是想一想,就让人脊背发凉。
吃完晚饭,日便照旧套上外衣,准备下山带着人出去巡逻。如今不单要提防多戈玛人,还要时刻警惕别的部落趁火打劫。
“等等,我也去。”赵熠三两下套上衣服,匆匆跳下炕沿。
日站在门口等他穿鞋。外头月色清明,星子稀疏地缀在天鹅绒般的夜幕上,空气里还残留着几分寒凉。
日很自然地牵起赵熠的手,两人顺着屋前那条曲折蜿蜒的小路,慢悠悠地往下走。
这段时间因为打仗和巡逻,神经总是紧绷着,他们已经很久没有这样安安静静地两个人待在一起了。
“这场仗……到底要打到什么时候啊?”赵熠望着远处黑黢黢的山脊,轻声问道。
“阿父说,什么时候把多戈玛人彻底打跑,咱们才能安定下来。”日顿了顿,“他们本来也不属于这里,如今不过是让他们哪来的回哪去。”
“说起来,这些人跟我从历史里学到的一个游牧民族特别像,走到哪就侵略到哪,天生嗜血好战。”赵熠微微蹙着眉头。
“历史,是什么?”日好奇地转过头。
赵熠想了想,“历史啊……也许,我们现在所经历过的每一件事,都会成为历史。”
日看着他,忍不住笑了。熠总是会说一些他听不懂,却又觉得很有意思的话。他没有再追问,只是捏了捏赵熠指腹上因连日劳作和拉弓而新磨出的茧子,心里泛起一阵微涩的怜惜:“这阵子累吧,天天跟着我往山上跑。”
“还成,累点心里踏实,你都不知道,那天多戈玛人突然杀过来的时候,我心里怕成什么样……”
日伸手揉了揉他半长的头发,温热的手掌落在后脑勺上,带着一股安定人心的力量:“别怕,有我在呢。”
赵熠蹭了蹭他的手心,又问:“下次去前线送猎物,是什么时候?”
“后天。”
“我想跟你一起去。我还没见过袒图是什么样呢。”
日微微蹙眉,本能地不想让他以身涉险:“那边危险。”
“你去就不危险了吗?”赵熠反问,目光执拗,“我去了,兴许还能帮上忙。”
日沉默了片刻,终究拗不过他,松了口:“那……提前跟叔婶商量好,别让他们悬着心。”
“好!”赵熠一下子高兴起来,纵身往上一跃,像只树袋熊一样趴到日宽阔的背上。日下意识伸手稳稳地托住他,背着他慢慢往下走。
快到河边的时候,迎面遇见了田一行人,他们负责前半夜的巡逻,后半夜的警戒则由另一批人轮换。
赵熠脸皮一热,连忙从日背上跳下来,红着脸跟他们打了声招呼。
田他们早就见怪不怪了,甚至还有人笑着用肩膀撞了撞日,挤眉弄眼地打趣:“你们俩啥时候拜月啊?拜月节都快要过去了。”
日笑了笑,火光映着他的侧脸,线条柔和了些:“不着急。”
哪里不着急,其实他心里比谁都急。奈何老赵私底下找过他,恳切地跟他谈了许久,说现在拜月还不是时候。且不说这场仗还没打完,刀光剑影里办喜事也不吉利,就说两人以后过日子,总得有个遮风挡雨的小窝吧。
日也知道这事急不得,他想给熠一个安稳的家,让熠不用再担惊受怕,不用再夜半惊醒,为了这个他愿意等。
旁边的方也凑过来起哄:“不说日了,田,你和加啥时候拜月?”
田被日头晒得黝黑的脸上,顿时浮起两团害羞的红晕,他挠了挠后脑勺,嘿嘿笑着:“快了快了,到时候,你们可都得来参加我的拜月礼!”
加是个脸蛋圆圆、看着就喜庆的胖姑娘,从坦途部落合并过来的。
刚来的时候,田就一眼相中了她。这一整个冬天,没少腆着脸往人家那儿送肉。加也看中了他的踏实可靠,两人悄悄交换了信物,只等着打完仗就举行拜月礼。
一转眼,那些曾经还在一起撒尿和泥的光屁股玩伴们,一个接一个地都要成家了。
第43章
要去袒图的事, 赵熠跟爸妈磨了两天,他们才勉强松口。
晨光微亮,透过两扇小窗户照进屋子里。
“你这孩子, 一点儿不让我省心,非要去那么危险的地方,万一遇上那伙蛮匪可怎么办?”刘丽华一边收拾路上的行囊,一边絮絮叨叨地念着儿子。眉头皱得紧紧的, 手里却一刻也没停。
“放心吧,有日在呢。”赵熠语气轻松,朝身旁努了努嘴。
日也跟着挺了挺胸膛, 声音沉稳有力:“放心,我会保护好熠的。”
这一趟,如果不遇上恶劣的情况,来回少说也要六七天。若是赶上下雨或是凶猛野兽,恐怕还要耽搁得更久。刘丽华把家里仅剩的那点地果干和攒了好些日子的鹅蛋全都塞进了行囊里。
“妈,不用带这么多吃的, 我们路上还能打猎呢,不缺食物。”
“拿着吧, ”刘丽华拍了拍包袱,“穷家富路,这些东西你们路上吃起来方便,我和你爸在家随便对付一口就行,饿不着。”
收拾妥当, 赵熠转过身,认真嘱咐爸妈:“你们在家少干点活儿, 千万别累病了。”
“行,知道了。”嘴上答应得痛快, 可两口子心里早就打定了主意,哪里舍得少干一点儿。华夏民族骨子里流淌的种田基因,让他们在这青黄不接的春天里,心里总悬着一根弦,不囤够过冬的食物,他们睡觉都不踏实。
山脚下那两亩地刚种完,两口子又马不停蹄地开始琢磨着种菜。
开春后,山坡上窜出了一丛丛野毛葱,细细长长的,像极了未被彻底驯化的野葱,味道也和大葱几乎一模一样,就是茎秆纤细,跟韭菜似的。
两口子抽空上山挖回两捆,仔细地栽在门前那片开垦出来的小菜园里,又撒上烧过的草木灰当肥料,盼着这些野葱能沾点家养的福气,长得粗壮些。
山上还有种带着酸味儿的野菜,是部落里女人们常摘来果腹的东西。苗曾领着刘丽华去山上采过几次,做法也极简单,拿滚水焯一下,撒上几粒粗盐,搅一搅便能下肚。刘丽华也试着移栽了一些在屋旁,不知道能不能活。
除了这些吃食,家里的那几只大鹅倒是最争气,雷打不动地每天下一枚蛋,给一家人添点荤腥,日子虽然清苦,倒也不算特别艰难。
*
另一头,赵熠跟着日一行人,正日夜兼程地朝袒图部落赶去。
队伍里,人们肩上扛着沉甸甸的石器,手里牵着几头活蹦乱跳的山羊和野鹿,脚下不由慢了许多。走了一整天,还没走到全部路程的三分之一。林间的光影斑驳,落在他们汗湿的脸上,空气里弥漫着泥土和野草的气味。
这一趟拢共来了十六个人,带的食物勉强够那边的战士们吃上五六天。当然,他们在袒图一边骚扰多戈玛人,一边也能打猎贴补,此行主要送的还是武器。
打仗消耗石矛石箭的速度实在太快了,尤其是他们靠偷袭游击为主,大部分时间都是远距离放箭。这次带来的石箭极多,足足五百多支,被分捆装好,压在几个背筐里。
赵熠背了一大筐箭矢,爬山的时候额头上沁出豆大的汗珠,后背的麻布衣裳洇湿了一大片。日瞧在眼里,心疼得不行,伸手就要摘他的筐:“给我,我来背。”
“别,我能背动。”赵熠死死拽住麻绳不放,“你一个人都背了这么多东西了,不能什么都让你拿。”
“我力气大,拿得动。”
赵熠挑起眉毛,喘着气朝他笑了笑:“小看谁呢?我练一练,力气未必比你小。”
日被他逗得没了脾气,无奈笑道:“拿不动了就告诉我,别逞强。”
“得嘞,谢谢大哥!”赵熠双手撑着膝盖歇了一会儿,呼出一口白气,感慨道:“咱们要是也有牛马就好了,运送东西又快又方便。”
日抬头望了望前方的山路,回道:“马在这边很少见,只有每年秋天偶尔能看见野马群,但它们跑得实在太快了,根本追不上。”
“那牛呢?”
“中原地界倒是有,但太贵了,一头牛要拿几十张皮子去换。换回来还不知道能不能养活,实在冒不起这个险,所以一直没人愿意尝试。”
赵熠默默点了点头,心里也明白,部落的资源如此紧张,能保证大家伙儿吃饱穿暖活下来才是根本,只有先站稳脚跟,才能再去想别的。看来部落的发展,真是任重而道远啊。
经过三天半的翻山越岭,一行人终于踏上了袒图的土地。之前赵熠一直听他们说袒图比干格落好得多,心里并无什么概念,可当他真真切切踏上这片土地的那一刻,才明白什么叫天阳神赐福的地方。
眼前是一望无际的绿色,平坦的草地像铺开的绒毯,几乎看不到尽头。一条弯弯曲曲的河流从远处黛青色的山峦间蜿蜒而下,河水清澈见底,在午后的阳光下闪着碎金般的光泽,哗哗地奔腾向前。
草地上偶尔能看见灰黄色的野兔竖起耳朵跑过,远处山脚下,几头小鹿正悠闲地啃食着嫩绿的叶子。微风拂过,带着水汽和青草的清香,好一片祥和安宁的景象。
往前走了一段路,河岸边那被多戈玛人烧毁的房屋废墟便露了出来。残破的木头架子经过一整个春天的野蛮生长,已经被野草和藤蔓遮得严严实实,若不仔细看,很难想象这里曾经是一个聚满了人的热闹部落。
日一边走,一边指着远处介绍:“听我阿父说,最早袒图部落的人是从极远的北边迁徙过来的。那里终年冰天雪地,食物极度匮乏。后来有一天,天阳神给了先祖指示,指引他们翻越连绵的雪山走到了这里,最后在这片水草丰美的土地上落脚,并给它取名‘袒图’,意思就是天阳神庇佑之地。”
赵熠听得入了神,不得不承认,这里实在比干格落好太多了。光是这上百亩平坦肥沃的土地,就够让人眼热的了。要是老赵看见了,估摸着能高兴得合不拢嘴。这片地紧挨着水源,不论种什么都方便,如果真能搬过来,发展农业简直是得天独厚!
升他们不在这里,为了偷袭多戈玛人,他们的营寨扎在紧挨着多戈玛地盘的那片山上。
等他们赶到的时候,天色已经晚了。一进丛林,光线愈发幽暗,只有零星的余晖从密不透风的枝叶间挤进来。日拿起骨哨吹响,尖锐清脆的哨声在山谷间层层回荡,像是某种不知名的鸟叫。
不多时,同样的哨声从另一边响起。“在那边!”大家精神一振,加快步伐朝声音传来的方向赶去。
不远处的灌木丛里,羚正伸长了脖子翘首以待,一见他们过来,立刻跳起来拼命招手,压抑不住兴奋地喊道:“这里,这里!早上我还念叨着你们什么时候到,今天就来了!”
一行人走过去,只见附近用干草和树枝简单搭了几个低矮的窝棚,旁边拿石头垒了灶台,上头架着几口正冒着热气的石釜。
“这一路辛苦了。”羚和旁边的人赶忙上前,接过他们身上沉重的背筐。
赵熠连忙摆手,真诚地说:“不辛苦,不辛苦,你们在这里才叫辛苦,还要时刻面对危险。”
羚咧开嘴,露出一口白牙,笑道:“打多戈玛就是为了夺回我们自己的家,再危险也值得!”
日环视了一圈简易的营地,问道:“怎么没见我阿父他们?”
“首领带着其他人去多戈玛那边骚扰去了。”
“这段时间战况怎么样?”
羚一边归置着东西,一边回道:“那边警觉性变得很高,基本遇不上落单的人了。我们偷袭过两次马场,但第二次中了埋伏……死了六个人,后来我们就再没去偷过马场了。”
尽管大家都知道打仗哪有不死人的,可听到同族的死讯,众人的心头还是一沉。
羚咳了一声,换上一副轻快的语气:“不过,我们也杀了他们不少人呢,这段时间少说也有……”他低头掰着手指头数了数,“二三十个吧!”
确实不少了。多戈玛部落拢共也就三百人,去年冬天死了不少,攻打干格落时据说也折损了三十多人,如今又接连被偷袭消耗,部落里能拿武器的恐怕已经不足一百人了。
他们比干格落这边更焦头烂额,只有千日做贼,没有千日防贼的。
如今他们连打猎都不敢分散开,部落里日夜有人巡逻,马场也离不了人,可以说是人人自危。这种高压之下,人的精神紧绷到了极点,时间一长,部落里难免生出许多反对的声音,觉得当初就不该去打干格落。如今这些野蛮人的报复让他们疲于应付,不知道哪天灾难就会突然降临到自己头上。
其实升这边也一样,两边都在咬牙僵持,就看谁先撑不住。
天色快要黑透的时候,升一行人才行色匆匆地赶回来,同时还抬着两个浑身是血、昏迷不醒的伤员。
“这是怎么了?”大家心头一紧,连忙围了上去。
森的脸上带着激战后的亢奋与疲惫,语速飞快地说:“在凼底撞上了一队多戈玛人,他们人不多,首领直接带我们冲了上去,杀了他们九个人,跑了五个!”
可惜自己这边也有两个人受了重伤,其中一个被齐肩砍断了胳膊,脸色白得像纸,气若游丝,不知道还能不能撑过来。血腥味在傍晚潮湿的空气里弥漫开,让人心头堵得难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