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眠琴柳岸
“嗯?想什么呢?”许南山见乐生握着笔,半天没有写,低声问道。
乐生羞赧地咬住唇, 太近了。从牛津回来后许南山变化很大, 就好像一夜之间, 他就从一个失意的年轻人,长成了成熟而富有魅力的男人。比起还在国内时,那近乎压抑的沉静,现在的许南山显然更有吸引力一些。
许南山在乐生腰上捏了捏, 笑道:“要是不写, 那不如趁着没事,做点别的事?”
乐生甩甩脑袋, 握紧了笔, 强撑起一脸严肃认真的表情。
“要写的。”他说。
“嗯……”许南山轻笑着说, “那就写吧。”
反正天天都住在一起了, 什么时候都有时间。
或许是因为这些日子, 乐生都陪这许南山身边,所以非常清楚许南山心里在想些什么,总之他很好地抓住了许南山这首歌大方向上要表达的含义。在一些有问题的细节上,许南山也没有在乐生写的时候打断他,而是在乐生写完之后, 在慢慢地和他沟通,哪里与他想的有初入,哪里不符合旋律节奏。
等两人写完了歌词,乐生问:“你这首歌歌名叫什么呢,有想法吗?”
许南山:“你有什么建议吗?”
乐生想了想,道:“你歌曲里,以及我歌词里,有为数不少的宗教元素,所以歌名也可以用含有宗教元素的。”
许南山说:“洗礼?”
洗礼是基督教的入教仪式,主礼者口诵经文,把水滴在受洗人的额上,或将受洗人身体浸在水里,表示赦免入教者的“原罪”和“本罪”,并赋予“恩宠”和“印号”,使其成为教徒。上帝是仁慈的,在圣经里,苦难是上帝给信徒的试炼,而在这首歌中,所谓“原罪”借指苦难,成为“教徒”便是获得耶稣基督的恩典和荣耀。借以传达出众生皆苦,唯有受过苦难,经受苦难的洗礼,并脱身于其中,才能功成名就。
乐生微笑着点头:“你的歌,你说了算。《洗礼》这首歌,一定会得到大家的喜欢和认可的。”
流行乐本就是通俗的东西,不能得到公众喜欢的流行乐,一味地曲高和寡,杂糅精妙深奥的专业性东西,听众听不懂,也不喜欢,就失去了流行乐本身的意义。因此,对于许南山而言,传唱度流行度也是评判一首流行乐的重要标准。
写完歌,许南山就像完成了一件什么大事似的,舒了一口气,抱着乐生说:“明天我要去拜访一位前辈,你陪我一起去吧。”
乐生:“好啊,什么前辈?”
许南山:“是我临走前,我爸跟我说的,他以前和这位前辈打过交道,前辈姓Simmons,是一名摇滚乐大师。”
英国的摇滚享誉世界,当年的Beatles、The Rolling Stones、The Clash,不知道引得多少乐迷为之疯狂。八十年代的金属摇滚和愁苦主义,推动了整个世界流行乐的发展。九十年代的英伦摇滚、独立摇滚也以势不可挡的黑马之态,杀入世界流行乐的舞台。那时候来自Manchester的Oasis乐队,集众家之长,打造出了一张又一张销量惊人的专辑。而如今的英国流行乐,也站在世界前沿。
许南山说的Simmons就是从□□十年代走过来的一名摇滚乐大师,他如今在整个英国摇滚乐领域都享有盛名,但因为年纪大了,很少出现在人前,非常低调。如果不是有许盛的引荐,许南山也见不到他。
乐生并不懂摇滚乐,不过这不妨碍他陪许南山去。
曾经的摇滚乐大师,居住在Kinsington一条不起眼的街区上,一座不起眼的两层小洋楼里。Kinsington离Camden很近,两人乘地铁便能到。
这栋楼看起来有些年头了,经过雨雪风霜,透着股沧桑感,黑色的大铁门倒是新的。许南山按了门铃,不多时,便有一名头发花白的老太太过来开门。
“是许先生么?”老太太问。
许南山答道:“是的,我是来拜访Simmons先生的。”
老太太把目光移向乐生,许南山介绍道:“这是我男朋友,Latham。”
老太太笑了笑,让开身子,请他们进去。
走进大铁门,许南山便见迎面一只大橘猫轻盈地从门前的台阶上跳下来,橘猫琥珀般的眸子扫了两个陌生人一眼,抬起前爪舔了舔,便迈着优雅的步子离开了。
老太太道:“这是夫人养的猫,她叫Alice,夫人养了好几年了。”
许南山最怕这些毛绒绒的东西,当即浑身僵硬,但因为在别人家里,不能太失礼,见Alice走了,才暗松了一口气。不过乐生却兴趣十足地盯着Alice。老太太见了,笑道:“Alice性格温顺,不怕生人,就是年纪大了,比较懒。”
Alice好像听懂主人在说自己,“喵”地叫了一声。
“先生今天还有一位客人,Lancaster先生,也是一位很优秀的音乐人,先生说您应该会想见他一面。”老太太走得很慢,说话语速也慢,说到这里时,才推开手工制作的木门,冲里面道,“先生,许先生来了。”
屋内两名男人的交谈的声音停下来,许南山牵着乐生的手,走进玄关,看到沙发上坐着一名六十余岁的老者,和一名四十几岁的中年男人,两人面对面坐着,而在老者身旁,还有一名保养得很好的老妇人。
老者精瘦,脸型瘦长,穿着宽松的居家服。中年男人头发很长,绑在脑后,怀里抱着一把木吉他。老妇人花白的头发得体地挽起来,肩上搭着一条针织的披肩。
老者很显然便是Simmons,妇人应当是他的夫人,而中年男人应该就是Lancaster了。许南山见到那把木吉他,以及他的长发,才隐约想起这么一号人,好像是前几年英国有名的民谣歌手,但他并不太了解。
而Simmons的专辑,许南山也是在许盛和他说过之后,才特意去听的。Simmons的摇滚像Oasis,集众家之所长,但总体上偏硬核摇滚。
见到许南山进来,Simmons 和 Lancaster都站起身来,同他握手问好,没有半分倨傲。
“请坐。”Simmons说,“你就是许南山?”许南山三个字,Simmons 是用中文说的,字音咬得还挺准。
许南山点头:“我父亲托我来向您问好,不知道先生和夫人近来怎么样?”
开头当然要寒暄几句,用许盛的关系拉近两人的距离。
“我也很好。” Simmons夫人微微一笑,问道,“咖啡还是茶?”
许南山:“一杯美式,谢谢。”
他转头看向乐生,乐生比划了一下,许南山替他道:“拿铁,谢谢。”
Simmons夫人于是转头看向先前带许南山进来的老太太,让她去为许南山两人泡杯咖啡。
“这位是?”Simmons看着乐生问。
由于乐生说话不方便,许南山介绍道:“他叫Latham,我的男朋友。”
Simmons 有些诧异,他去过中国,知道中国对这方面比较保守。
许南山笑道:“所以请先生先暂时替我保密,别告诉我父亲了。”
“我想带着Latham,去亲自告诉他。”
Simmons 理解地点点头,又向许南山介绍Lancaster:“不知道你认不认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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