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秋秋会啾啾
话说重了?
弥京脑海里闪过这个念头。
下一秒,一道黑影从侧面袭来!
弥京还没来得及反应,脖子上就一紧,被一条粗大的、黑漆漆的、布满细密鳞片的尾巴卷住了脖子!
它卷着弥京的脖子,直接把他从窗户边拖了过去——
“操——!”
弥京只来得及骂出一个字,整个人就已经被拖到了厄诺狩斯面前。
“呵。”
只见厄诺狩斯低下头,一口咬住了他的嘴唇。
这是一个不甘的吻。
粗糙的嘴唇压下来,用力地碾过弥京的唇瓣,舌头撬开他的牙关,不管不顾地闯进去。
那股浓烈的伏特加味瞬间灌满了弥京的口腔。
弥京的眼睛瞪得老大。
这狗东西——!
他挣扎着,想推开厄诺狩斯,可那条尾巴还卷在他脖子上,厄诺狩斯吻得很凶。
像是要用这种方式证明什么,厄诺狩斯的舌头纠缠着弥京的,吮吸着弥京的唇瓣,咬着弥京的下唇,吻得又委屈又急。
弥京被亲得喘不过气来,心里的火一阵一阵的,下身的火也一阵一阵的。
不知过了多久,厄诺狩斯终于放开他的嘴,嘴唇分开时,甚至拉出一条细细的银丝。
弥京怒瞪着对方,嘴唇火辣辣的疼,嘴角还沾着不知道是谁的口水。
“狗东西,你干什么偷袭?”
而厄诺狩斯笑了笑:“你不是说我配种吗?那我就配给你看。”
这话直接把弥京逼得青筋暴起,他一拳砸在厄诺狩斯脸上:“配你个头!”
厄诺狩斯被打得头偏了偏,可他非但不怒,反而笑得更开心了,然后他扑上去,两个人又扭打在一起。
那条尾巴还卷着弥京的脖子,这会儿成了弥京攻击的目标,弥京伸手去扯那条尾巴,用指甲掐那些鳞片,用拳头砸那些滑溜溜的肉。
厄诺狩斯被他砸得闷哼,可就是不撒手,反而卷得更紧。
两个人从座位上滚到马车地板上,从地板这头滚到那头。
砰砰乓乓的声音响彻整个马车。
外面,顶着呼呼大雪,米修斯和米雷德对视一眼,同时叹了口气。
又来了。
这还在雪猎的场地上呢。
周围全是王室和各大家族的虫族,这要是被听见了……
哎,说了也没用。
他们只能往远处站了站,假装什么都没听见,眼观鼻,鼻观心。
雪花落在他们肩上,很快积了薄薄一层。
米修斯盯着自己脚尖前的那片雪,心里默念:我听不见,我什么都听不见。
就在这时,一阵脚步声传来。
踩着雪的咯吱声,由远及近,不紧不慢。
米修斯抬起眼,表情瞬间变了。
米雷德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
一个纤细的身影正带着护卫走过来。
那雌虫穿着一身黑夹粉的裘衣,领口的皮毛蓬松柔软,衬得那张脸越发嶙峋瘦削。
桃花面,吊俏狐狸眼,肤如白纸。
米修斯和米雷德对视一眼,互相从对方眼中看到了比较严肃的表情。
他们认出了来者,就是上一任北王的独子,现任亲王——艾丽斯。
这位的身世,整个北部都知道。
上一任北王身体何其强悍,是能徒手撕开黑异兽的天生的战士,可偏偏,他的独子艾丽斯生下来的时候就先天不足,身体非常差,差到几乎不能称之为一个雌虫。
完全不能上战场,拿不起刀枪,拉不开弓箭,甚至连稍微重点的东西都提不动。
这样残缺的雌虫,还偏偏生在北部这片弱肉强食的土地上,根本不可能成为王位的继承者。
所以上一任北王才收养了厄诺狩斯。
厄诺狩斯原本是最北边的野蛮孤儿,是被雪狼养大的。
据说他小时候混在狼群里,和狼崽子一起抢食、一起打架、一起在雪地里打滚。
后来上一任北王在北部绞杀黑异兽的时候,才发现了这个浑身是血的狼孩,那时候他才几岁,却已经能独自杀死一头小型的黑异兽。
那个北王一眼就看中了他,把他带回王宫,教他说话,教他写字,教他如何成为一个王。
野蛮又战争频繁的北部需要一个强有力的王,手段必须要强硬,能力必须要硬气,能打能杀能服众。
而厄诺狩斯天生就是那块料。
所以,上一任北王战死之后,把王位传给了厄诺狩斯,而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
哎。
要说艾丽斯心中无怨气,那怎么可能呢,可惜也只能归罪于命运,命运就是如此。
此刻,艾丽斯已经走到了近前。
他的护卫们停在几步开外,只有他一个人继续往前走。
那双粉色的眼睛扫过米修斯和米雷德,目光倒是没什么情绪。
“王上真是好兴致。”他说。
声音也是轻轻的,柔柔的,可那语调就是怪怪的,明明是普通的一句话,从他嘴里说出来,总感觉阴森森的。
雪地里飘过一阵冷风。
米修斯和米雷德对视一眼,同时行礼。
“参见亲王,王上现在不方便见客。”
艾丽斯微微挑眉,眼睛里闪过一丝嘲讽:“那还真是不方便。”
他实在是瘦骨嶙峋,少了点贵气,多了点阴郁,带着刺,带着毒,带着一种让人不敢靠近的寒意,像一只雪地里的恶毒瘦狐。
还没说几句,从他后面突然走过来了一个雄虫。
那雄虫穿得非常贵气,一双深蓝色的眼睛,深蓝色的短发,蓝黑色的领口和袖口镶着银色的花纹,很明显,这是个大贵族。
北部以黑为美,因为白色实在是太常见了,到处都是白茫茫的雪,所以身在北部,长在北部,这里的虫族更倾向于选择黑色。
所以,这也导致,黑色的布料永远都比白色的布料昂贵,能大面积大面积用黑色的布料和装饰的,基本上都是贵族。
那雄虫叫了一声:“亲王殿下。”
闻言,艾丽斯回头,脸上的表情瞬间变了,从刚才那种阴森森的冷淡,变成了眉眼弯弯的笑。
“雄主。”他应道。
见到了这个雄虫,米修斯和米雷德也马上行礼:“路德阁下。”
路德很高,艾丽斯比他低了一个头。
他走过来的时候步伐沉稳,是那种世家子弟特有的从容。
看了一眼艾丽斯,然后路德往前站了半步,礼貌性地稍微替对方挡了一下风。
“亲王殿下。”
路德说,声音温和有礼,“这里风雪太大了,随我来吧。”
闻言,艾丽斯笑了一下:
“雄主,那我们走吧。”
他晃了晃袖子,纤细的手指从袖口里探出来,朝路德的手伸过去……然后路德不动声色地躲开了,艾丽斯只摸到了一片寒冷。
艾丽斯的表情更冷了。
雄虫就像是不经意地侧了侧身,彻底把自己的手收好了,脸上还是那副温和有礼的表情,他说:
“亲王殿下,这边走。”
艾丽斯的脸色一瞬间就沉下去了,就那么一瞬间,快得几乎看不清。
不过他的表情控制练得很好,马上收回了手,就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一样跟在路德身后,一步一步往前走。
米修斯和米雷德站在原地,看着那两道身影一前一后地走远。
其实艾丽斯和雄虫路德之间的事情,也是王室心照不宣的秘密了。
雄虫路德是北部非常出色的雄虫之一,他出生贵族,本身的家族是北部的二把手,世代辅佐北王,忠心耿耿,而且家教很正气,教养也很好,性格礼仪都好。
说句实话,在北部这片野蛮之地,能养出这样的雄虫,实属罕见。
最重要的是,他的等级很高,高到足以辅佐王室。
所以上一任北王本来是打算让路德和厄诺狩斯联姻的。
那时候厄诺狩斯刚被收养不久,还带着一身狼崽子的野性,可上一任北王已经看出了他的潜力。
他想给未来的北王配一个最好的雄虫,让他在发热期的时候能有个依靠,因为上一任北王自己吃过雄虫的苦头。
据说,上一任北王曾经爱上了一个从南方来的英俊雄虫,结果那个雄虫在王怀孕的时候背叛,给王下毒,差点要了王上的命,也导致艾丽斯生来就体弱。
北部好似笼罩着一层诅咒,代代北王都是不得所爱,不得好死,不得全尸。
最后,上一任北王亲手杀了那个背叛了他的雄虫,可从那以后,北王对雄虫的态度就变得复杂起来,之后就开始有意无意地为下一任继承者挑选雄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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