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乌梅屿
我的手还拽着他的书包带子,江崇感受到阻力转过身,黑色瞳仁像以前那个他一样很亮:“你今天好奇怪。”
我低头看了看我拉他书包带子的手,觉得自己有点窝囊,都在梦里了还搞暗恋,谈都谈过了,还玩这么纯情的。
地面上发着诡异光亮的符号贴纸无时不刻提醒着我这是梦境,无时不刻警告我事情的严重性,可我只觉得自己的意志力正在消沉,沉溺于江崇复刻的这个美好世界。
就像短途旅行的第一天总是最开心的,旅程一旦过半,一部分神经就会开始回到现实生活,现在的我,好像已经不满足于任务的一个月时间,不满足于当一个灵魂没办法和江崇对话的自己。
不甘心,如果我没有死,就好了。
我盯了盯江崇的手腕,舔了舔嘴唇,松开他的书包,我的手克制地拉了他手腕,掌心被他的电子腕表硌得有点疼。
“我没有奇怪,我只是,突然又想你了。”我告诉江崇。
他没有张嘴说话,我看到他镜片后的眼睫毛颤了颤,被我拉住的那只手不自然地弯曲了手指。
人会在互相见到面的时候诉说思念吗,我不太清楚,最近的几年,我常在思念中度过,有人可以思念是一件让我有所慰藉的事情,所以我也养成了习惯,但习惯有时不是一件好事,习惯也会让我难过。
江崇的梦境非常真实又给我很强烈的不安全感,在我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我感觉到不稳定,月色下的树影正在摇晃,举着手电筒的保安走近了,一片片斑驳的影子便消失不见。
江崇在梦里切换场景也不会给我预告,但是好奇怪,每一次从一个地方换到另一个地方,我的心脏就会有点抽痛,这种感觉就像…就像…以前每一回对江崇讲一些伤他心的气话。
一些片段在我头脑里像电影一样闪过。
——“你真的好没意思,别人谈恋爱都会过纪念日的。”
——“我都给你写过小作文,你连一张贺卡都没给我写过,万一以后分手了,连一点能留念的东西都没有。”
——“江崇我跟你讲多少次这块抹布不能放这,你是不是专门想跟我对着干要气死我!”
——“我下辈子也不要遇到你了。”
我跟他在一起的时候时常忘本,不记得活了二十几年做人的道理,平常在外面当讨好型人格,回了家就对着恋人撒气,这些我曾说过的话在我耳边回放,我一时分不清是我自己的潜意识在后悔,还是江崇把这些话放在心上,才会让我在这里也听得见这些早就被我抛之脑后的事情。
我的眼前变得一片漆黑,像从校园里突然进入深不见底的洞穴,一点点光亮都没有。
我的手往前胡乱地探:“江崇呢?”
没有什么回音,我摸着黑走了一段,我能摸得出墙壁的触感,但是什么都没有,非常空。
不知道走了多久,我感觉周围的透明度低了一些,如墨般的黑色变成有点磨砂质感的黑,粗砺的墙体变得平滑,我的鼻间萦绕一种熟悉的气味。
刚出炉的面包香。江崇的梦境一向让我无法猜透他内心所想,但是每一种元素却都让我非常熟悉。
临江大桥对面的西式面包店,这个甜味是那家店的烤奶油包。
黄色的符号贴纸闪烁在我眼前能看到的最远的地方,这又是第几层梦境了?
我注意到闪烁的贴纸旁边有另外一个在发亮的东西。
我快走几步,眼前的路变得更清晰了一些,路两旁建筑物的霓虹灯在几秒钟突然亮起。
我不适应地眯了眯眼,然后在桥边一处长出一朵白色小野花的栏杆旁,看到那个发亮的东西。
是那枚戒指,带钻的,被江崇丢到江里的戒指。
第12章
12.
江崇的梦境真的挺好的,无聊了可以切换场景,遇到不好的事情更是直接掉线启动其他副本,就连丢掉的东西,都能在这里找回来。
我才发现身上的校服又换了一套,我摸了摸身上卫衣右手袖子上起的小球,这衣服是我大一的时候批发好几个颜色买的。
我一向是勤俭持家的人,在梦里也秉持糟蹋什么都不能糟蹋钱的理念。尽管这枚戒指并不是我的所有物,捡一下前男友丢掉过的戒指,也不算什么十恶不赦的事情吧。
我捡起那枚戒指,粗略地看了一下,是宽边的,钻饰内嵌在指圈里的,天太暗我也看不太清楚具体的细节,放在手心里捂捂热就揣进口袋了,怕再多看仔细点看到刻在上面的什么日期,万一不是跟我有关的日子,那我连自作多情的机会都没有了。
“叮铛”一声,我停下脚步,刚被我放进口袋里的戒指掉在地上了。
我下意识掏自己口袋检查了一下,没破啊,我不至于衣服破了还穿。
也没有多想,我弯下腰又捡起来,把它放在另一个口袋。
这次倒像有了感应,我条件反射低头一看,“叮”,那枚戒指滚到地上,又掉了。
什么啊?见鬼了?谁啊?有本事出来!谁还不是鬼了?我左看右看了一下,什么人都没有。
江边风不小,气温有些低,冷风一吹,波光就变成一个个不规则的菱形色块,我不死心地再一次捡起那枚戒指,反正我也没戴过,试一下也没什么。
我犹豫了一下,把它戴在了我的左手无名指上,把手举高欣赏了一会儿,还挺合适的,江崇审美还是可以。
我有意地把我的手紧攥成拳,挑衅地挥了挥,对着空气骂:“来啊,谁来偷,江崇的梦里只有我一个鬼,怎样?”
果不其然,我一戴在手上,戒指就不掉了,没人敢来偷了,估计是看我穿得没什么质感,觉得我也是偷的。
突然之间,我感觉后背有点发凉,像是一股飞驰而来的气流,接着,我的裤脚被一股力量扯了扯,然后我低头看见一个我熟悉的小东西。
“小不点?你长这么大了!”
是那只我以前经常喂的三花流浪猫,它的活动范围跟我很像,学校到出租屋两点一线,我遇到它就会喂,后来它认识我了,饿了就会专门等我。
“哇,居然还能在这里见到你。”见到老朋友我还是挺开心的,蹲下去摸了两把它翻过来的肚皮。“唉,当时还说毕业了万一换房子租了,要是地方够大,就带你回家呢,不好意思啊,我好像跟你讲过,但是我死得太快了。”
小三花朝我咕噜咕噜,一直蹭我的脚,我心里又有点发酸了,它都习惯我天天喂了,不知道我走了以后,它是怎么长到这么大的。
其实我因为它跟江崇也吵过架。江崇不喜欢猫,但我想养,想带回我们出租屋养,但确实很不现实,不是说放不放不下一个猫砂盆的事情,我们的生活对自己和对方负责就已经足够疲惫,再负担一条生命,实在说不上从容。再者,我们那个小破房子的环境,估计还不如它自己流浪。
我喜欢猫也是有原因的,小时候福利院也有一只跟我关系好的猫,我不知道别人对于福利院的印象是怎样,是不是以为像电视剧里一样平静充满怯怯的悲伤,其实福利院很吵很吵,每天还有各种各样难以形容的气味。
因为福利院里面,并不全是像我这样单纯被父母扔了的小孩,更多的是有智力问题或者身体缺陷的小孩。
我能跑能跳,能吃能睡,在那个环境里甚至能用得上特别二字来形容,所以在上学之前,我的童年生活,是在跟一群听不懂我说什么或者听不到我说什么的朋友交流。
很多时候,大院旁盆栽那里,每天懒洋洋睡午觉的那只猫好像更懂我一些,我当时也没什么好吃的给它,只能偷偷在纸巾里包一些午晚餐吃剩的肉给它。
为什么说它懂我呢,因为我每一回去隔壁便利店帮忙搬啤酒太晚回来,它会等我,在我经过的时候闻闻我的裤腿,可能是沾到酒味它嫌弃,会犹豫一下,没有平常那么热情,然后扭扭屁股再躺倒在地上,让我摸摸肚子。
别怪我爱自我感动,我就是在意这些有的没的,有人等,有人念着,有人把我放在心里的一小块位置,这样我都会满足。
但是我这个人从小到大没多少好运气,那只猫没能活久,在某个夏天的傍晚,我见过它最后一面,它就从我的世界消失了。
被附近村里来的猫狗贩子抓了,可能是被抓去卖了,也可能抓去吃掉了。
我虽然没有父母,但是也是会闹的,仗着平常跟院长关系还不错,我在福利院闹绝食闹了一天,说猫不见了要去找,结果显而易见。
我仅仅悲伤了两天,无功而返,然后继续吃饭,继续生活。我可能真的是冷血吧,当时年纪小,但是依然一门心思想着要活下去,要出人头地,要让不爱我的人后悔。
心思重伤身体,讨厌我的人要是知道我二十几岁就挂掉脸都要笑惨了,不爱我的人根本不知道我是死是活,可能也就只有我腿边的猫还有江崇会想起我。
祁丹伊的人生,十八岁之前以自我为中心,十八岁之后以爱的人为中心。
发呆得太久,我都不知道什么时候,小三花靠着栏杆,睡得呼呼的了。
午夜,凌晨十二点到了。临江桥对面最高的建筑顶层,一个巨大的时钟随着秒针有节奏地与分针重合成一条线,发出了沉闷的钟声,我居然还能听到一些远远的回声,周围太安静了,明明是普通的钟声都要染上一些落寞的意味。
“江崇怎么不在啊?这是在他梦里第一次这么久还没见到他。”我的手转了转戴在无名指上的指圈。
秒针依旧缓慢又勤恳地一步一步地迈,大概三四秒过后,咔哒一声,像是零部件被卡住,我惊奇于距离如此远声音又如此清晰,然后想到这里并不是现实世界就说得通了。
世界沉默了一瞬,大楼的霓虹灯光约定好似地全部熄灭,像是所有人都闭上了眼睛,除了我。
我又什么都看不到了,一片漆黑。水面被风吹动仍然会有水流涌动的声响,我大概是有点饿了,这周围烤面包的味道突然好有存在感。
我愣在原地不动,安静地等待场景切换,我现在差不多习惯江崇的节奏了,可能这个分镜有点无聊,他要把我带到其他地方了。
站了一会儿,除了时钟嘀嗒嘀嗒爬过表盘的声音和越来越甜的面包香,还是没有变化。
我叹了一口气,是不是就到这里了,江崇快醒了?也没看见符号贴纸了,是不是要结束了,这样也好,醒不过来会很危险。
我在心里默默计算了一下,不知道这个梦在现实里花去了多少时间,耳朵仔细听了听金属质感的钟声,距离我彻底离开他,应该不剩多少时间了。
我睁着眼睛直视着黑暗,余光好像瞄到一些挣扎着的明亮。
在我对面的侧方位,那个面包店门口的暖黄色顶灯在闪,灯泡里的钨丝烧得红红的,每闪一下就像在小小的灯泡里爆发一次闪电。
我挪动一小步下意识想离亮的地方近一点,灯泡频闪的频率越来越慢,亮着的时间正在几秒几秒成倍增长,在黑暗中非常显眼。
江边的路很长很宽,在黑暗中一眼望不到头,只有这一小片散发烤面包香的光亮,这是我跟江崇曾经路过好几次的地方。
闪光让我的眼睛前面有一些遮挡着的绿色斑点,我有些看不清,突然,伴随着秒针再一次跟分针重合“咔”的一声。
面包店里的吊灯也亮了,这次我看见了江崇,他在里面,江崇穿着一件在家里常穿的黑色毛衣,额前的碎发垂着,没有戴眼镜。他很忙一样地走来走去,手里拿了很多东西摆在一张桌子上,然后又不满意地重新调整。
我看清他人的一刻,脚步就自动迈起来了,横跨了一个人都没有的马路,暖黄色的灯光照在我的头上,好像有了跟太阳光一样的效果,让我的头顶微微发烫。
星星孤单坠落在天空中,我推开那扇门,好像进入了一个永远不想离开的温暖充满焦糖香气的地方。
“江崇!”
江崇听到我喊他也很快抬头,眼神是我所熟悉的我们在一起之后那样:“祁丹伊,你怎么才来。”他埋怨我在路上耽搁许久。
当时的我并不知道江崇的意志力是那么强大,大到足够操纵我的意志,让我也无法控制地沉迷于“永远”。
第13章
13.
一个人如果很早就要面临无尽的孤独,那么爱就成为了拐杖,健康的时候放着路过的时候看一看,受伤了拿出来用,就这样撑到再一次痊愈。
老头跟我说过,我到地府的路上,走得并不平稳,是他摆渡过的最难搞的灵魂之一,我并没有那一段记忆,我问老头,我干什么了?他说我怨气重,遗憾太多,不愿意去地府,路上跑了两次差点成孤魂野鬼。
我说哪个像我一样年纪的人这么轻易就死怨气不重的?老头说我跟别人不一样,我当他还是经验太少,没怎么遇到过我这种个性的人。
不过现在我有点相信了,我有那么多没去过的地方,那么多没吃过的东西,本来我还有那么多日子可以过,还有我爱的人。怎么甘心去一个孤独的地方呢。
电视里说人死了能跟家人团聚不是真的,人死后的选择是不一样的,可以重新投胎,也可以在地府里打工,地府里面多的是没有找到亲人的灵魂,不清楚要轮回多少次才有缘分再进入同一个时空。
因为一些原因,当时我也考虑了很久,决定不要投胎。老头在我签字之后还很损地说我亏大了,如果我投胎的话,这一回能投到有钱人家里当真少爷了。
是有点后悔得慌,但我当时说我不要那么快忘记祁丹伊的一生,哪怕晚一点忘掉也好。
如果我忘掉了,那就只有江崇一个人记得我们之间的事了,那我们发生过的这些,会不会没有意义了。
我才发现,其实江崇这个人,记性真的很好,他在面包店里忙前忙后,不知道是偷的还是买的摆出这么一大桌子。
奶油包、冰淇淋泡芙、牛角包、芝士可颂、提拉米苏…这些都是我曾经跟他一起逛街的时候随口提过——“看起来好吃”的。
我站在江崇旁边嘟囔了一句:“你怎么都记得住的。”
我是一个非常别扭的人,在心里面感动得要死了但是讲出来就是冷冰冰的话,我连江崇的眼睛都不太敢看了,心虚得莫名其妙,怕他对我生气或者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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